榕树下独家首发也许是我输了的作品《纹身》,摘要:小说对主角的心理把握得非常到位。非常非常到位。她把自己喜欢的人作为自己生命中的一个秘密纹在自己心里,这
我提前一天打电话过去,对方是个声音稍微有些沙哑的女子。听过我的描述过后,她说要我次日下午三点过去。纹身图案
当我萌生纹身这个念头的时候,是在夏末秋初,空气还弥漫着燥热的气息。我坐在自习室里,收到杰的短信。一如往常的平淡的问候,就像杰说话的声音,激不起一点波澜。
当时树上的叶子还郁郁葱葱,丝毫没有秋天的迹象。我穿着一件简单的衬衣,手腕上的表反射着太阳的光线,头发也是垂到腰际那么长。窗外满是宁静,路上不时走过三五成群的人,一只白色的猫安详地游荡。天空蓝得纯净,没有云彩,一架飞机飞过,留下一串雪白的痕迹。至此,我认识杰已经五年了。
两年前,当我选择远离家乡来到重庆的时候,杰并没有感到惊奇。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他说。当时我想杰是最了解我的,可是现在我已经不确定了。我独自背着包裹告别泪流满面的家人登上南行的列车,带着满腹的桀骜不驯和强装的洒脱,开始了自己一个人的生活。
初到重庆,真的是自己一个人。这里离家很远,几乎找不到同学。无法适应南方气候的我接连生了几场大病,其间陪伴我的,只有杰不觉冷暖的话语。直到那时候我才承认自己是多么幼稚和任性,我不听父母的劝说而独自逃离故乡,逃离看似充斥着烦恼的过去,可是后来才发现那些烦恼,都是带着微苦的幸福。
我不经常给父母打电话,因为一听到他们的声音我就忍不住掉眼泪。我问杰,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我好想回到从前,回到什么都不用想一心学习的高中,回到那并不自由可是温暖熨帖的教室。杰说我们永远都回不去了,可是我会一直陪伴你。
杰总是会和我说这种不痛不痒酸溜溜的话。杰是个除了写诗和唱歌以外一无是处的男生,整天跟一群痞子混在一起,跟乖乖听话的我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初上高中我竟然被安排和杰坐在一起。一开始我故意不去理他,只是埋头看书。可是后来就被杰开朗的话语给蛊惑了,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当时我因为离家远而住校,跟杰在一起瞎胡闹就是我课余最主要的任务。现在再去回想,竟然感觉有一些模糊了,我们一起唱歌,一起爬山的过去像是被水浸泡了一样,无论如何也明晰不起来。杰的笑脸和身影也随着风渐渐地飘远了。
杰教会了我做我自己。这是我之后一直埋怨他的地方,要不是他,我高中时成绩不会一落千丈,高考志愿也不至于固执地填写远在千里的学校。杰静静地听我的牢骚,然后无比温柔地说,好了,丫头,一切都过去了。
最讨厌杰的一点就是他太会装。明明说话那么搞笑,一写东西就完全不一样了。不管是写纸条还是写短信,都会一反常态变得特别安静,写出一些暖暖的让人心疼的话来。从前我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捧着杰的纸条站在杰面前,杰会把手绢递到我眼皮底下,说,好了别哭了,眼睛肿得跟金鱼一样了。
杰最喜欢吃的水果是荔枝。夏天我妈妈从家里带来荔枝,自习课上杰传纸条过来告诉我他要吃荔枝。当时老师已经因为我成绩下降把我和杰的座位调开了。我把荔枝包在打草纸里,还唯恐摔坏了,又在外面包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大大的一团扔到杰的座位上。不一会儿,杰抬起头来,无比满意地冲着我竖起一根大拇指,我也开心得欢天喜地。
杰写诗的灵感来得特别频繁。每写完一首就卷个纸条投到我桌子上,我就给他修改,一边感动得稀里哗啦。高中自习课多半时间都在传纸条中度过。
杰唱歌是少见的纯净的嗓音,跟说话不一样的,每次听都会把我陶醉得要死。可是杰不喜欢给我唱歌,杰喜欢听我唱,一首一首的王菲,我都唱腻了可是杰永远也听不腻。杰说我的声音像玻璃,我很无奈地说你不会用个好听点儿的词儿比如说水晶啊钻石啊什么的,可是杰说就是像玻璃。
就是这样一个杰,陪着我走过了三年高中,我们过去经常在一起互相调侃:咱俩可算是最好的哥们儿了,就算结了婚也不会忘了曾经的事儿!其实当时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杰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
杰的胳膊上有一个纹身。青色的,图案是一条龙。当时我觉得难看极了,我问杰,有没有想过把这个东西洗掉?
杰一脸不解地问我,既然纹了,为什么要洗掉?纹身是一辈子的事,是提醒自己永远不要忘记。我努努嘴,无趣地走开。可是杰,我现在也打算要纹身了,因为我想要永远记住一件事情。
第二天到工作室里,负责为我纹身的正是昨天接电话的那个人,瘦瘦的,虽然已是初冬可穿的还很少,一身黑色的衣服,越发显出她瘦削的身材。
她态度很温和,纹身的手法也很好。本来以为在脖颈后面有骨头的地方会很疼,可是只感觉到一点酥麻。透过窗帘可以看到重庆雾气蒙蒙的天空,阴霾而平静。我想起杰曾经说过他最喜欢下雾的天气,轻轻的像是小猫在走路。我一脸不屑地说,下雾有什么好,再说雾和猫有什么关系。而现在,我每天都在这样小猫一般的天气中度过,杰却已经不再喜欢雾天了。杰说他现在喜欢有星星的夜晚。
有星星的夜晚,在这里很少见到了。我无比怅惘地想。夜晚的星星,像是杰的眼睛一样。杰的眼睛总是会发出异样的光芒,我曾经怀疑杰的眼睛里是否安装了电灯泡。我喜欢看杰灿若星辰的眼睛,可是杰看我的时候我却从来不敢看他。
大二的时候杰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恭喜恭喜啊!除了这一句无比俗套的话我似乎没有什么好说了。从那以后杰的短信一下子变得少了起来,实在忍不住了就突然给杰打个电话,顾不上他女朋友在不在身边就破口大骂,臭屁杰你想憋死我啊?!语气犹如一个怨妇。杰依旧只是耐心地温柔地安慰,听我唠唠叨叨讲近来发生的事情。直到我边说边哭上气不接下气,然后杰叹口气说,你也该长大了。
我也该长大了。听到这句话以后我就再也不哭了。杰喜欢长大的女孩子,杰喜欢坚强勇敢开朗活泼的女孩子。我不再缠着杰给我发短信了,突然,我变得会处理自己的事情了。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奇怪的力量在作祟,但我确实一下子改变了。我不再每天趴在桌子上发呆,做没完没了的白日梦了。我参加了各种学习和活动,让自己的生活一下子繁忙起来。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株迎着阳光的小草,积极向上地快乐生活。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是杰对我的神奇作用。我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女朋友,我也不想知道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我喜欢他的世界里只有我自己。虽然这样的喜欢就像我现在的坚强一样,只是自己骗自己。我问杰,你现在好吗,快乐吗。杰说,我很好,很快乐。我问,是真的吗。杰说,真的。杰还说,要变天了,注意加衣。
够了,这样就够了。我结束一直以来的自欺欺人,对着蓝色的天空做出一个微笑。于是,在那个夏末的下午,我决定去做一个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