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阳光好得恰如其分。我宅在宿舍刷微博,突然看到Lisa说想去
纹身,正中了我的下怀。身处西北小城,Lisa是我认识的人里, 第一个公开宣称想去纹身的。我兴奋地给她留言说:“咱去吧!咱去吧!咱现在就去!”我们一拍即合。在此之前,我们从未关注过纹身的相关知识。想好要纹的图案和位置,我和Lisa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冲冲地杀去了纹身店。
二十几年来,我始终都是个听老师话的平庸学生。除了在耳朵上打了几个耳洞,没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走进纹身店的瞬间,我感到格格不入的羞怯、拘谨,仿佛我这种长相、打扮、性格都普通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先锋、时尚而又略显堕落的地方。Lisa是90后,比我要生猛得多,我不知道她是否有同样的感受。看到店中稀奇古怪的海报,男男女女在身体的各个部位穿环,我还是被人类的重口味审美趣味震惊了。老板穿得也很街头,像个跳街舞的清秀少年。事实上,他即是老板也是纹身师,整家店只有他一个人,但这丝毫没能减弱我因平庸而生的羞怯、自卑以及毫无由来的孤傲。
谨慎地将衬衫领口扒开,露出左边肋骨下的皮肤。少年的脸凑得很近,温热的鼻息不断喷洒在皮肤上,我心慌意乱地屏住呼吸,想起电影《燕尾蝶》的画面。雅佳平静地躺在脏乱、狭窄的房间里,坦然地裸露着自己,任外国老头在胸前纹一只振翅的燕尾蝶。金属细针在皮肤上游走,将黑色的油墨一针一针扎染进皮肤。日后,若想激光清洗,也是要留疤的,这印记怕是要永远烙在身体上了。锁骨下方的肉相对较厚,所以疼痛感并不剧烈。比起我所经历过的其他身体疼痛而言,这点疼微不足道。可我却热血上涌,涨红了脸,恍惚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躺在纹身店里。
我纹的是德语单词Existenz,义为存在、实在、感官游戏。起初,Lisa执意要将“Leben”一词纹在颈后。我劝她说,那岂不是和黑社会大哥一样了?最终,Lisa和我一样,选择了纹在锁骨下方。
当初,不该干涉Lisa将图案纹在颈后的。德语单词并非首选,我们最想纹的,其实都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彼时,我们都陷在各自的情感泥潭里。促使我们纹身的,当然是那个名字背后所指称的男人。上个世纪末,美国男演员约翰尼•德普将薇诺娜•赖德的名字纹在了手臂上。分手后,“永远的薇诺娜”(Winona Forever)终于变成了“永远的酒鬼”(Wino Forever)。庸常如我辈,又怎敢轻易将别人的名字纹在身上?可我们至少可以选择纹在自己希望的地方,不是吗?
三年后,R看着我锁骨下的疤痕问:“你纹的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吗?”我怎么可能那么蠢?我反问他。
再后来,我和R也分道扬镳了。